我校获“东湖区(2015-2016年度)文明单位”称号 - 新闻快讯 - 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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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获“东湖区(2015-2016年度)文明单位”称号
        525日,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印发《中共东湖区委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东湖区(2015-2016年度)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(村)的决定》(东发【20167号),南昌市体校获“东湖区(2015-2016年度)文明单位”称号。近年来,我校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,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等活动,获得广泛好评。(王忱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