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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获“东湖区(2015-2016年度)文明单位”称号
信息来源:
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
发布日期:
2016-06-03 16:23:30
浏览次数:
5
月
25
日,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印发《中共东湖区委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东湖区(
2015-2016
年度)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(村)的决定》(东发【
2016
】
7
号),南昌市体校获“东湖区(
2015-2016
年度)文明单位”称号。近年来,我校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,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等活动,获得广泛好评。(王忱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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